地方债被纳入一系列货币工具的质押范围,成为昨日市场焦点。财政部网站昨日消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文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范围。
提高地方政府债券流动性
民生固定收益分析师李奇霖分析称,此次将地方政府债纳入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范围,源自今年5月三部委联合印发的《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通知》,声明确定质押品管理的细节,是在地方政府债券大量发行、地方债务置换进行顺利过程中,提高地方政府债券流动性的具体举措,助于提高投资者持有地方政府债券的信心。
并不代表地方债可以自由融资
招商证券分析师顾融表示,地方债纳入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范围,并不代表地方债可以自由融资。因为商业银行只有申请的权利,但是具体投放规模和利率是多少,仍完全由央行决定。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此前也表示,地方债纳入货币工具质押品范围并不是量化宽松。
“商业银行的贷款置换成地方政府的债券,它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资产组合发生改变,原来是贷款变成了债券,是资产组合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不涉及中央银行进行相应流动性的投放。”潘功胜表示。 |